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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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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当前我省财经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力度,在充分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一个时期国家、省和厅党组中心工作部署,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财政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参考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课题名称可依据《项目指南》及背景说明进行微调。

    二、为了更好地促进理论联系实际,确保项目研究更接地气,建议申请人同时吸纳财经科研机构与实际部门人员组成课题组,进行联合研究。鼓励财政系统内干部牵头申报或参与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论证部分应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提纲和具体内容。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本项目研究应在本年度10月底提交研究报告。具体结项鉴定所需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鉴定程序、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对于第一次结项不合格的项目,允许项目负责人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重新参加下一次结项,如再不合格,则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的申报资格。

六、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32611:00。相关表格可以请从网站(www.dfczyj.com)下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部门-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附件:

1.2018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

    2.2018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背景说明

    3.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4.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2018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6.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