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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受理2017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2017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开始,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受理时间截止于2017年10月12日10:00前

二、报销、销户范围

已通过结题评审、有正式结项文件、经费已下拨到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报销程序

(一)课题组负责人需认真填写《bet(中国)科研经费报销申请单》(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份),连同项目立项申请经费预算表、报销票据(按报销开支范围分类)用小信封装好,由部门统一提交科研处。所有报销票据背面须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和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或签章)。

(二)科研处和财务处对票据进行审核,统一办理经费报销、账户结项手续。

    四报销事项

(一)票据要求

1.正规发票收据、小票以及与餐饮相关的票据等不予报销

2.发票名头须为“bet(中国)”(车票类除外),个人名头无效

3.发票开具时间须为课题研究期间内花费部分确实为完成课题研究发生的经费支出。

(二)报销开支范围

报销费用各项支出比例严格以项目经费预算表支出比例为准,其报销额度不得超过预算额度,如果项目申报时无涉及经费预算,请参照以下标准:

1.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住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不超过总经费20%其中,油票不高于本项目的20%

4.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5.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6.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单张发票1000元(含1000元)以上必须附盖有与发票相同公章的购物明细清单。

7.管理费:账户决算项目,除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外,管理费比例均为项目资助总额的8%。横向课题合同金额在1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项目,管理费按15%提取合同金额高于10 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管理费按10%提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经费收入,学校按10%的比例提取科研管理费。

以上报销费用中,购买图书、刊物等相关资料,请根据《bet(中国)科研经费购书管理细则》(见科研处网页“服务指南”栏目)履行相关手续。

购买单项设备超过1000元(含1000元),请联系总务处赵春鹤老师,履行固定资产备案手续。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并将票据按类别分开夹好,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附件也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处下载。

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咨询方式:

    电话:0411-86208740      联系人:秦锋祥

附件:《bet(中国)科研经费报销申请单》

 

 科研处

                               20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