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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bet(中国)2016年度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bet(中国)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校字[2016]第46号)相关规定,现进行bet(中国)2016年度科研考核工作,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研成果录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11:00前。本年度科研考核校内、校外均可填写,请教师做好时间安排 

二、材料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9日-12月14日。请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审核时间。

三、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1月16日-18日。各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审核范围:凡在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署名单位为我校的、由我校教师承担、完成并符合规定的科研工作。其中,论文、著作以刊物出版时间为准。

五、材料填报要求:

(一)2016年度考核无需提交成果复印件;

(二)请教师请如实、认真填写《bet(中国)2016年教师个人科研业绩登记表》(附件2),打印确认签字;

(三)其他材料:

1.论文、著作类:第一作者必须上交原件;第一作者非我校教师的,由学校排名第一的作者上交原件,其余作者不必重复提交。师生合著论文,所有作者须协商一致,并如实填写《bet(中国)教师学生合著论文协议书》(一式一份,附件3)。  

 学术论文以原件为准,凡没有原件的一律不予认定。受理原件的最后日期是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计算到本年度科研工作量。

论文、著作录入时,若包含多位作者,要将所有作者按先后顺序全部录入,不得颠倒先后顺序及漏掉,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

2.论文检索、转载:提供权威文献情报部门开具的检索、转载证明原件。

3.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在《bet(中国)2016年教师个人科研业绩登记表》中填写项目立项、结项、到账经费等信息即可,不必提交项目佐证材料项目参与人不必填写项目相关信息

①科研项目结项由科研处统一处理,负责人不必重复录入项目信息。

②科研项目录入时,须将课题组成员按先后顺序全部录入,不得颠倒顺序及漏掉,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由于采用新系统,录入程序有变化,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请继续录入“到账经费”、“年度工作量(贡献率)”等项目,请勿遗漏。

③“到账经费”,经费金额单位为“万元”,若经费为3000元,录入时请填写“0.3”,不要填成“3000”,并请按实际发生情况如实填写,不含配套经费,否则无法计算科研分数。校级课题经费立项即到账,其他科研类课题经费到账情况请与科研处联系、确认,教改类课题请与教务处联系、确认。如经费已到帐,课题负责人不填写本栏,造成的科研经费分数损失由本人负责。为高校科研数据统计方便,请各负责人务必将项目成员的“当前年工作量”填写为“1”。

④“贡献率”须按百分数(0-100)填写,请勿填写小数(如0.8、0.2等),否则会造成考核分数损失。

4.决策咨询类成果:成果被采用或应用,需附政府领导签字批示原件及所在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5.知识产权:请提供知识产权获得授权或登记的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上有相关机关的印章,例如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6.获奖成果:bet(中国)学术研讨会论文奖项无需提交材料,其他获奖须为政府奖(获奖证书须有政府印章) 并提交原件。如果有相关科研成果获奖,希望各位教师将个人所获奖项全部录入科研系统,作为评先评优的佐证材料。 

7.学术交流:提交《bet(中国)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或《bet(中国)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申请表》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8.学术评审:校内学术评审(包括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学校“百家学术讲座”评审,学校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评审,其他暂不包括)可以直接录入,不必提交佐证材料、科研处按备案的评审记录审核;校外学术评审录入后,需提交佐证材料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各位教师在录入时,请参照《bet(中国)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要求,认真、完整录入科研资料,若有缺漏(除符合规定学术论文外),由本人负责,科研处不再提供补录。所有信息一旦确认不能修改,请老师认真、准确、完整录入各项信息。对于存在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取消其今年考核资格,并全校通报。 

    2.科研材料装入档案袋,每人一袋,可加袋。在档案袋上写明部门全称、教师姓名、工号及材料清单。考核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科研处。请各部门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未按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审核。 

六、其他事项:

1.论文在2016年11月30日前出版的,无法确认到校时间,教师也可先行录入,简化后续录入程序。原件到达学校后,由教师个人报送科研处,学院进行信息补录,逾期不予处理。若论文在2016年11月30日(期刊出刊时间)前发表,期刊不能在2016年11月30日前到达学校的,请教师填写《2016年度科研考核未录入成果登记表》(附件4),并于12月3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将于2017年补录加分,若无登记,一律不予认定及补录。2015年已登记、未录入的成果,将于2016年补录加分,成果原件与2015年考核材料一并提交即可。

2.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前,将对分数等具体信息进行公示,请各位老师及时浏览科研处信息公告,按要求配合科研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3.相关附件也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处下载。 

   其他不明事宜,可咨询科研处0411-86208740(内线8042)。

附件:

         

    1.《bet(中国)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科研系统平台下载) 

    2.《bet(中国)2016年教师个人科研业绩登记表》

    3.《bet(中国)教师学生合著论文协议书》

    4.《bet(中国)2016年度科研考核未到成果登记表》(请于12月19日后下载填写)                                

                                 科研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