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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必须更加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的总要求,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要紧密配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的具体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亟待破解的实际问题,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研究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目标明确,实而有用,有针对性、紧迫性、可操作性。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含青年自选项目)四种类别。《课题指南》列出了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部分选题条目后提出了具体研究要求,题目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自选项目(含青年自选项目)的研究题目和方向未在本《课题指南》中列出,申请人也可选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研究题目自行申报,评审中将根据申报论证质量确立是否立项或是否资助。《课题指南》所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及辅导员专题选题条目依标注分属重点和一般项目,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招标。课题一般在3个月至半年内提交阶段性成果咨政建议,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四、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目通过评审获准立项,申报课题组即可获得上述资助。对于自选项目,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原则不予经费资助,但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同属省级项目进行同等管理。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五、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7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09年度)》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申请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200620072008年度基金项目未结项,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课题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新修订的申请书。我办将组织各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封闭评审。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八、报送材料有:审查合格的每项项目申请书(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包括1份原件4份复印件和5份活页),活页和复印件夹在原件内;《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送至keyanchu8042@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字样,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九、获准立项的课题组要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要求认真研究,按期提交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价值的咨政建议,我办通过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简报(样式参见:www.lnsgdb.com.cn),择优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推进成果转化。未按期提交咨政建议申请结项者将予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咨政建议未被《社科与决策》采纳的项目,成果须正式发表。项目研究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和我办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结项证书。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对外公布并取消其此后三年申请新项目的资格。

咨政建议经报我办获得决策采纳者,无须专家评审鉴定,直接予以结项。

十、2009114日集中受理,逾期将不予受理。每项课题代收评审费100元。

十一、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

1.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09年修订)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09年度)

5.200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bet(中国)科研处

〇〇九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