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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二、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09年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5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一般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4080万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课题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体现出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

2.本年度重大项目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投标者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围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新观点,同时在决策依据上提供科学、准确的案例和数据支撑。

3.本年度重大项目设立若干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设计论证要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和动态,体现出较高的思想含量和学术价值,预期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精品力作。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基础理论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六、投标纪律要求

1. 投标责任单位或投标人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行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 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3.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时间安排

1.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于20091026,由各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11月下旬,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12月上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初评,产生入围名单;12月下旬,组织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3.建议中标名单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附件:

1.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研究方向

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

bet(中国)科研处

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