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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使用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号)要求,为帮助我校教师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培训对象

  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部)选派3-5名骨干教师代表

  三、培训日程

  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11月23日上午举行开班式,有关部领导出席并讲话,具体日程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网络直播方式。北京设主会场,我校设分会场。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讲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获得教育部教材局和教师工作司颁发的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

  其他

  本次培训地点设在图书馆209会议室,请参加培训教师于11月23日8点15分到达会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昕                

  电话:8016(内线) 86183657(外线)

  

  附件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日程安排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主讲人

11

23

8:30

开班式

教育部副部长

出席并讲话

10:00-11:30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杨晓慧

东北师范大学

11:30-13:30

午餐、午休

13:30-15:00

关于坚持党对教育事业

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

秦宣

中国人民大学

15:15-16:45

关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

重要论述

石中英

清华大学

11

24

8:30-10:00

关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重要论述

王炳林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10:15-11:45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论述

杨银付

中国教育学会

11:45-13:30

午餐、午休

13:30-15:00

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和

教育使命的重要论述

庞立生

东北师范大学

15:15-16:45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

艾四林

清华大学